16 12
发新话题
打印

巴适论坛删贴标准

本主题由 龙魂の刀 于 2008-6-9 21:36 移动

巴适论坛删贴标准

发贴心情
巴适论坛删贴标准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1、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等非"原创"帖子却打上"原创"字样为标志的。

  2、恶意翻帖(将同一ID的帖子在30分钟内翻出 5 篇以上,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的行为)

    恶意刷版灌水(在同一版块中 30 分钟内回复超过 20 个以上,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的行为)

    重复发帖(在同一版块发布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内容的帖子,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数量的版块发布相同内容的帖子)

 3、张贴垃圾信息,内容空洞无意义帖子的。

 4、无实际意义灌水的。

  

本规定自二○○六年七月十九日起施行。

TOP

坚决支持!

沧茫人生费筹谋,海阔天高任遨游,云卷云舒诗意隽,影印心头念不休。

TOP

你不应该用网站名作为自己的会员名,这很容易引起误会.

TOP

楼主你抄袭````我抗议!!55555555

TOP

哈哈!为什么要抗议?这不是抄袭,这叫拿来主义.你写得不错,有人欣赏,这可是好事呀.而且你定的标准时事纵横也很适用,借用一下怎么样.这就算打借条了!

TOP

那你啥时候还给我呢?[em05][em05]

TOP

还没准备还啰!

TOP

好东东就该大家分享.

TOP

这标准要得。

TOP

拿来主义,那我们没钱那可不可以随时去银行拿啊!!!!!!!因此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拿来主义"!否则将自食其果。

TOP

 16 12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