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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宣汉规建局局长袁军受贿被判刑

   昨日,记者从达州大竹法院获悉,原宣汉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袁军,因收受他人贿赂43.5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38岁的袁军在担任宣汉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不到1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以照顾他人承包工程,在工程上关照等手段,先后12次非法收受他人送来的“感谢费”和“好处费”,共计43.5万元。


转载于:达州网宣汉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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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h_myboss 于 2008-11-7 19:11 发表
   原宣汉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袁军,因收受他人贿赂43.5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把金饭碗也搞掉了
前程被钱所毁呀!!
愿意为国家鞠躬尽瘁!!
宣汉违建没人管,原来规划和建设局局长袁军忙第二产业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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