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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30几年还不是劳动关系

本主题由 书记热线 于 2008-7-8 08:16 审核通过

工作30几年还不是劳动关系

尊敬的书记:
您好!
    当您看到我发给您的帖子,请您不要大发雷霆,您或许没有遇到这样荒唐的事,可是我却承受了几十年了。
我当兵回家后于1977年在乡邮政工作,当时办公地点在乡上,当时的劳动报酬忘记是多少,不过到1998年的时候都只有50元,从1998年到2003年是100多元,从2003到2007年300多元,从2008年开始就只有100多元了(还包括去邮政支局领取报刊、信件以及支局通知开会的车费)。2004年、2005年、2006年宣汉邮政支局强行与我们签定了什么邮政委托代理合同。之前、之后都没有与我们签定任何合同。2007年我们开始找宣汉邮政局(因为工作了30几年),结果宣汉邮政局告诉我们说与邮政局不存在劳动关系!!!什么保险都没有给我们办!!!2008年我们再次找到宣汉邮政局,答复是“老了自己管,我们没有劳动关系!”!!!!
    尊敬的书记,我听说我们宣汉开通了“有说对书记、县长说”,就急切的告诉您我们的悲惨遭遇,希望您能给我们解决,我们不想去什么上访,我们也不想为我们的2008年奥运抹黑。可是我们要生活啊!!!,一个工作了30几年后在此还以这样的方式来寻求权益的保护我们也心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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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既要尊重公平,更要尊重历史。
    我听说邮电体制都变化了好多次了,应该说在每次的改制过程中界定了这些人的身份了的。估计是上面没把东西传达下去,下面的人始终还认为我是邮电职工,其实真相不一定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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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里有规定,就是临时工用上好多年以上的,都要解决有关养老问题。有访头!
臉仩啲[.快楽.].o゛﹖別魜看嘚到o﹎﹖.訫哩嘚傷痛.卻沒冇魜倁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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