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关于“擅自增加楼层和扩大建筑面积”一帖的回复

本主题由 书记热线 于 2008-7-8 11:34 设置高亮

关于“擅自增加楼层和扩大建筑面积”一帖的回复

关于“给擅自增加楼层和扩大建筑面积的
违法行为亮红灯”一帖的回复

“说就说了”网友:
       你于6月13日通过“有话想给书记说”网络舆情专栏提交的“给擅自增加楼层和扩大建筑面积的违法行为亮红灯”一帖,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阅批要求,县规划和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规划股、城监大队进行调查,就你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香江名都增加楼层的问题
      通过调查,情况属实,其原因是:香江名都工程分A、B、C三幢房屋,目前B幢已完工;A幢批准修建26层,目前正在建设中;C幢原批准七跃八层面积为3500平方米,由于相邻间距的原因至今没有动工,其间周边住户多次集体上访至县委、县政府,我局为了化解矛盾多次召集开发单位达州市虹强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周边住户进行协调,并就其规划许可举行了规划听证会都没有结果,虹强公司为了缓解矛盾,于2007年12月向我局申请将原批准修建8层面积为3600平方米的C幢,只修建1000平方米,将批准剩下的面积在A幢修建两层来补足C幢批准未修建的面积,我局根据其申请于2008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二次局规划办公会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香江名都A、B|C三幢建筑的建筑总规模不得超过规划许可的建筑面积;建筑间距必须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所有规划调查和工程设计变更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按照审定的规划方案实施建设。”并于2008年3月12日向虹强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了宣建办[2008]12号《议事通知》,虹强公司根据通知精神,于2008年4月找达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出具了《香江名都A栋工程建筑加层调查的处理方案》,并将该方案送四川省华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查,2008年6月出具《香江名都A栋工程建筑加层的处理方案专项审查》,2008年3月虹强公司因建筑结构的原因向我局提出《关于香江名都增加面积的报告》,我局于2008年5月30日召开局办公会进行了研究。虹强公司在完善以上资料的同时,于2008年五月下旬对部分增加的楼层进行施工,我局发现后于2008年5月28日向虹强公司送达了《关于停止香江名都A幢违法增层的通知》,但虹强公司拒不执行通知精神,继续施工,目前,香江名都A幢部分27层主体已完工,我局正加大监管力度,对其在没有完善建设手续的情况下继续违法增层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控。
二、关于反映丽都花园扩大建筑面积的问题
       丽都花园于2007年初完工,荣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7年1月向县规划和建设局局申请备案时,就发现了扩大建筑面积的问题。县规划和建设局通过立案调查,于2007年2月4日对荣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作出了宣建罚[200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荣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履行了所处罚的决定。

TOP

胡说八道

在利益的诱惑驱使下,房地产公司总是铤而走险.仅仅靠一个部门的监管力度,那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我们国家法制的不断健全,人民大众参与监督的权利不断扩大.还有就是斩断执法部门与房地产公司的利益链条,维系一个透明.公正.合法的执法环境.最后,请那些房地产的老总们,还是不要为富不仁,多做些有良知,有惠于普通老百姓的工程,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应有的一份力量.

TOP

关于丽都花园扩大建筑面积的问题,难道就是一罚了事?国家的土地难道成了相关部门罚没的道具?请深思!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