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跑教师”你和“辽宁女”一样无知
“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这是都江堰一位中学教师范美忠面对学生质问时的答复。这个老师在5·12地震袭来的时候以最快时间和速度逃离了教室,他没提醒一下学生,他为了他自己的生命,丢下了几十名学生。但是,他居然在天涯社区里声称自己“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
这一番不合道义,不合时宜的语言,当然引来一顿臭骂,并被人戏称为“先跑教师”、“范跑跑”、“跑跑教师”。我认真地看了相关帖子,觉得这不过是一个被突发灾难吓傻了的普通人而已。因为,我不相信地震爆发那一刹那,自称“连滚带爬”撒腿逃生的他头脑里还能想到别的什么,更不可能是为了采用“以身作则”的方式,教育学生要“关心自己的生命”。如果这点成立的话,他事后的任何说法都是苍白无力的。
然而,关键问题还不在于此。而在于,范美忠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其实和一般人无甚区别,相反地还认为这是一种追求个体价值的体现。他有一段话说:“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至于网友态度的不同,涉及道德评价标准的问题。显然,从人性最原始的求生欲望出发,或者以高尚的道德水准来衡量,其评判结果肯定大不一样。对这位教师大加鞭挞者,多取后面这种价值标准。但应该说,在突发灾难面前,舍己救人固然难能可贵,更为普遍的行为恐怕还是听从人性本能的呼唤,顾全自己的性命。求生欲望人皆有之,这并非什么见不得人的幽暗心理。所以,对于一个求生心切者,倒不必过于苛责。
这无疑是一种极端个人主义的表现。然而,他却将这套说辞嵌入他所追求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价值体系中,并视为一种必然的要求。不得不说,这是对自由和人权的严重误读。正如有网友所说,他不仅绑架了道德,顺带还绑架了美国——因为他的言下之意,作为自由民主象征的美国和美国人民,就是这么干的。
实际上,无论在那里,这种所谓的个人主义都难以见容于社会主流价值体系。简单来说,自由主义理论所强调的个体价值,其核心在于通过约束政府行为来扩张个人权利,而非这种以邻为壑的“个人自由”。还有,彰显个体价值并不排斥个体社会责任。除非回到丛林社会,否则个人无法脱离社会而生存,而生活在群体社会,就不可避免地需要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比如,纳税就可以看作是个人对社会履行的一种责任。
更重要的是,个人主义和道德并非水火不容的关系。追求民主和法治,固然应对泛道德主义保持一定警惕,但这不是说道德从此就应消失于人类社会。在某种意义上,道德是高于法治的社会治理机制,而因为道德社会难以企及,所以法治社会才成为现代社会的理性追求。这也就意味着,并非法律上不加约束的事情,个人就可以“逍遥法外”。比如有网友认为,身为教师本不该独自逃命,就算不能率领学生撤离,也该喊一嗓子提醒一下。这其实是从教师的职业伦理角度所作的评价。
这么说吧,这位教师当时的表现不过反映了一种人性本性。别人固然不必过于苛责,他却也没必要自我标榜,将这种卑微(算不上可怜)的欲望和行为看作是“个人主义”的胜利。平心而论,我倒愿意将他这套说辞看作是事后的一种心理补偿方式,也就是用极端言行来掩饰人性的怯弱。但是,自己既然没法高尚一点,也就没有必要这么作践自己,更不能为此玷污了社会公义。
他这一行为无疑和“辽宁女”如出一辙,其行为方式也和“辽宁女”一脉相承。事后,大家应当是如何理性认识,如何对照道义和社会价值,然后,他的个人标榜又一次显示出他的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