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 汉 县 交 通 局
关于对“有话想给书记说”网络舆论
(2008年第61号)的回复
舆论标题:宣(汉)七(里)公路该不该收费
目前,宣(汉)七(里)公路没有收取车辆通行费,网友们所说的情况根本不存在。
宣汉州河大桥于2006年12月经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发【2006】68号)批准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为尽快偿还债务,还请银行贷款,宣汉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4月3日召开第四次常务会,研究决定由交通局组织,收费所实施,于2008年5月3日由南岸收费站代收天生方向通行宣汉州河大桥车辆通行费,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省上批复文件执行。
宣 汉 县 交 通 局
二00八 年 五 月 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