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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防何时是尽头

狂防何时是尽头

狂犬病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日常生活的一件大事。目前,狂犬病一旦发作根本无药可救。当被狗咬伤之后,第一时间就是用肥皂水清洗,将狂犬病毒洗掉一部份(这在偏远的乡村却很少有人知道),然后在短时间内注射狂犬疫苗(大多数人知道)。然而,由于经济的短缺,农村人被咬之后,往往只是用一点酒洗、吃一点消炎药就完事。
县府办又以[2008]81号文件精神将一年一度的狂犬病防治工作落实了下来,但在有的乡镇还是属于一纸空文,没有落到实处。一是宣传没有到位,特别是第一时间用肥皂水清洗;二是措施不得力,打狗风一过去又见狂犬声飞扬;三是层层只说不做,乡上给村上开会说,村上跟队上开会说,队上跟养狗的农户说,倒头来等于没有说。记得在五一到芭蕉镇泉水村的一个亲戚家里,那里狗之多,一人用一根木棍根本招架不住,只见四五只狗围着你,好像你就是一个猎物。据说,有只狗还连咬三人,狗主人还不给被咬人予治疗,咬了的三人中只有一人注射了狂犬疫苗,咬了之后根本没有用肥皂水清洗。
望有关部门不要将狂犬病防治工作作为可有可无的小事,它是关系到人民日常生活的一件大事。

[ 本帖最后由 故都的秋 于 2008-5-10 10: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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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主看法,狂防无小事,都是性命攸关的大事。

     在狂防问题上,对饲养的狗狗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免疫上岗,否则强制捕杀。这是规定,尽管执行起来确实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但至少在宣传上应该到位,在一些必要的手续、程序和措施上要完备,比如可以采取与饲养户签订责任书、发放整改通知书、公示通报制什么的。否则,一旦发生狂防事件,责任追究起来、官司打起来,乡镇政府、饲养户以及有关部门都是跑不脱责任的。
乌鸦,俗喻不吉之物、报凶之使。户有灾祸,便会栖息其房前树上;朝代将亡,便会群集于华表之上——聒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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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榷

“采取与饲养户签订责任书、发放整改通知书、公示通报制什么的”这在农村来说只不过是花架子,还浪费纸张资源,养的狗的农户根本不吃你这一套。一养狗户的狗还连咬三人就不把狗拴住,大肆放逐。一张纸就能解决问题。否!我觉得在农村只有两个可行办法:要么拴养、圈养;要么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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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不好整,出了问题,弄死一两个被害者、加害者、饲养者、管理者、执法者,杀狗吓人,不久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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