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下岗工人的实际生活状况
尊敬的王县长及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名叫覃中淑,女,现年42岁,系宣汉县彩华印务有限公司职工。我丈夫名叫田洪先,现在天生镇学校任教;我女田恬18岁,现在宣二中读高中。母亲刘自碧,现年82岁,在家务农。
我不幸于1992年患上慢性肾炎,先后在县医院、达州市中心医院、重庆市第三医大附属医院等地治疗,但因家庭经济困难,没有及时治愈。1998年就发展成慢性肾功能衰竭,又不得不四处投医,先后花去了药费、医疗费2万多元,每月还要维持费用1000余元(实际当时我和丈夫的工资不到800元)。尽管这样,我们一家人不得不艰难的维持着生活,我丈夫还不得不到天生小学去上班;我还不得不一边上班,一边自理生活,照管小女田恬的生活、读书等。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我治病也是断断续续,致使病情不断加重。2002年年底,我在县医院检查,已是尿毒症了。医生说,如果不及时做手术,将不久于人世了。此时,我走投无路,求生的本能告诉我不得不想办法。我在丈夫的搀扶下,带着9岁的女儿,一起到远在深圳打工的妹妹那里,寻求生存的出路。在妹妹和妹弟的大力资助下,花去3万余元,于2003年春节前,住进深圳市人民医院,做了腹膜透析手术,才留下了我的这条贱命。当时的彩华印务有限公司也走到了尽头,没有业务了,我也下岗了(事实上我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了)。从此,我和丈夫一起,不得不一边在深圳打工挣钱维持生活,一边寻找每月需要4000余元的高额腹膜透析药费。还时不时的到医院去进行腹膜透析适应性治疗,到2005年8月,我共花去妹妹的积蓄15万余元,把妹妹、妹夫俩生意也彻底拉垮了。我又只好怀着失望的心情,带着绝望眼神回到了宣汉。
回来后,我又不得不面临着一个极为棘手的大问题,那就是每月4000余元的腹膜透析药费和200余元控制血压升高药费、几百元维持生活的最低保障费用。仅仅靠我丈夫每月1000余元的工资,简直是杯水车薪,相差甚远,还是只有找我的几位亲生父母和姐妹每月给我一些资助,亲戚朋友给我一些捐赠,各级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才使我增强了活下去的信心和勇气,一直坚持到今天。在这里,我特别感谢天生镇学校的任校长和全体行政班子成员、感谢该校的全体师生,以及主管部门——教育局领导;感谢天生镇张杰书记、袁望镇长、财政所长刘敏和民政办主任雷刚主任等在去年春节前还在我家里来看望和慰问了我们一家人。还感谢其他默默地关心和帮助我的领导和同志们,他们给了我和我的家庭莫大的关怀和照顾。
几年来,我因为维持生命已经花去30多万元的钱,欠下借款、贷款等债务24万余元,可这两个数字都还在随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攀升。我的家里早已是一贫如洗、一家人各散五方了。孩子读书的只能寄养在她的姨妈家,老母亲还是只有拖着体弱多病的身躯在农村自己劳动为生,而我就不得不离开家,随丈夫到天生学校过日子,靠丈夫护理。我一家人的生活实在是无法维持。并且把我的亲戚家也拉垮了。我在这样艰难的日子了,还不能享受到基本生活保障。为了生存,为了生活,我多次找过东乡镇育才社区居委会负责同志,适当给予关心和照顾,解决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他们就以我家有一人在教书领工资为由,不予解决,根本不管我家里的实际生活状况。是不是我的实际家庭生活状况比现在吃上国家补助的基本生活保障家庭好呢,完全可以调查。(听说有个别享受低保的家庭还有办厂的、跑车的,存款大把的,这又是怎么回事?!)人家嘴上肥得流油,而我是穷得心在流血呀。我的丈夫为了我用血维持生命,已经先后五次义务献血了。现在,他身体素质大大减退了,经常犯感冒,喊这里痛,那里不舒服。可他还是没日没夜的工作,在工作上从不说个不字。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两会”中提到的解决民生问题,让我看到了希望和光明。借助这个平台,我把我的实际生活状况情况给您说一下。希望能得到王县长及其他领导的同情和关心,和适当的照顾。若有不妥,还望海涵。谢谢!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