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笔者第二次写文章反映此现象,同时在“凤凰山下”也不止一次看到类似的文章,不少山友对此也义愤填膺,现再次列举如下,希望有关部门注意:
1、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药品、丰胸减肥广告,在达州市电视台屡见不鲜,并且是在黄金时间播出,一播就不少于十分钟。为什么这钟国家明令禁止的广告还在电视台播出,前几日,甘肃、宁夏等有关省级电视台因播出类似的药品广告,被国家广电总局严肃批评,并发出通报。而地方电视台却还视若无睹呢!
2、随意侵占观众的收看权,达州市电视台在转播其他电视台节目时大篇幅的插播药品、性病等垃圾广告,如在四川经济频道、四川峨嵋频道、四川科技频道侵占观众的收看权是常事。
一年收取高昂的收视费,回馈给社会和观众的却是一大片的垃圾广告和侵犯消费者权益,是问,作为达州这个快速发展的城市的喉舌,这种现象正常么?
现在进入暑期,电视台最大、最多的观众是未成年人,同时他们也是这些垃圾广告最大的受害者。
近日,有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暑期电视广告应分级限时播出,选择具有政治思想素质、文化艺术修养和高度责任心的工作人员,组成广告专业审核工作组,严格按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的精神审核广告。
彻底清除带有性暗示成分的广告情节,建立制定广告内容质量标准和规定,严格杜绝不良广告的出现。
广告策划人员应树立正确健康的价值观,将广告宣传情节与宣传道德精神文明相结合。
电视广告应根据内容不同而限时播出,尤其在寒暑假等青少年接触电视时间较多的期间内,更应制定严格的限时标准。
这是对观众负责,是对社会负责。
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