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城管办点实事
县长:你没有来很久,大家可以理解。有点事情向你反映,请你以及转告礼忠同志,该管管。
电信公司那条街,也就是下城壕,每天下午摆摊子的人把街道起码要占道1/3,过往行人,过往车辆都有可能发生一些摩擦,那时酿成其他案子可就不好了,领导应该要强化执行力,领导也应该注意细节;你们完全可以叫城管那些人管一下吧,难道纳税人的钱用了就不干事,那些年根本就没有这种现象,外地人还要到宣汉来学习城建与城管,而如今管理成如何状况,应该说大家都清楚;如果你们两位再不把宣汉搞点成绩出来,宣汉人民只能是悲哀啊。 无为咖啡”网友:
您反映关于“下城壕商贩违规占道经营”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由于历史原因,上、下城壕作为支街,过去在管理上相对较为宽松,这样便形成了自由经营的水果市场。为加强有序引导和管理,县政府于2006年5月24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水果市场秩序的通告》(宣府通[2006]9号),将上、下城壕确定为临时露天水果经营市场;2007年5月28日,县政府又发布了《关于规范管理城区露天夜市摊点的通告》(宣府通[2007]12号),再次将上、下城壕确定为露天夜市摊点控制区。据调查,在上、下城壕从事经营活动的业主大都为下岗失业人员,家庭普遍比较困难,县城管联合执法大队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还马路于民”的指导思想,结合县政府有关通告精神,为关注弱势群体,营造和谐氛围,我办在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城区实际,将城区划分为三类管理区域:一类为严管区,如后街、解放街等;二类为规范区,如上、下城壕等,允许业主在不超出人行道范围内临时占道经营;三类为设摊区,如岭南路口等。
6月份以来,城管大队针对城区占道经营比较突出的问题,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上、下城壕也在其中,要求所有经营业主在路沿石以上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城管大队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惩处。目前,效果良好。
宣汉县城管办
2008年8月12日 城管是该办点实事了! [font=楷体_GB2312][size=7][color=purple][b][/b][/color][/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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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楷体_GB2312][size=7][color=purple][b][i] 这个问题,无为咖啡兄已发过帖。城管办再次及时详细的回复,个人觉得,至少在对待咱们百姓“声音”问题上,城管办是值得表扬,也值得其他许多部门学习。[/i][/b][/color][/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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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楷体_GB2312][size=7][color=purple][b][i] 许多工作或事情的解决虽不能一蹴而就,但最起码应该给个合理的解释,也好让我们能更多的了解事情进展,给予政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i][/b][/color][/size][/font] 能及时回复表明态度,但,要见到效果,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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