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公安系统是否有效?
[align=left][align=left][color=black][font=宋体][size=10.5pt]国务院频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于[/size][/font][/color][color=black][font=Arial][size=10.5pt]2008[/size][/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size=10.5pt]年[/size][/font][/color][color=black][font=Arial][size=10.5pt]1[/size][/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size=10.5pt]月[/size][/font][/color][color=black][font=Arial][size=10.5pt]1[/size][/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size=10.5pt]日[/size][/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size=10.5pt]开始实施,请问为什么公安系统为什么不能执行?难道公干干警不是人吗?本来公安平时就够忙了,几乎没有了时间观念,长年累月在外,家几乎没有管过,为什么现在了明确的明文规定公安系统都不执行呢?更别说什么补助了,什么法定假日[/size][/font][/color][color=black][font=Arial][size=10.5pt]1[/size][/font][/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size=10.5pt]比几的比例来赔偿!现在又有什么规定在9月底之前取消所有节假日和双休,试问公安系统是不是很特殊,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条例可以不执行,这个条例是不是对公安系统无效?期待能给我们一个明白的说法。[/size][/font][/color][font=Arial][size=10.5pt][/size][/font][/align][/align] 请县公安局办理并回复。奉献的职业
我想,这位朋友的话应该是代表了自己的情绪,实际上,今年到12月份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呢。8月8号到9月底,是奥运会和残奥会在北京举办的时期,人民警察作为维护稳定的坚强力量,在国家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你们的奉献是大家都明白、都赞许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职工休假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是,也得根据工作实际,由单位进行安排。 实际上是公安干警没有法定假日,春节,现在的清明,端午,5.1都没有,过的这大半年了,法律赋予的节假日都没有!! 凡人这位朋友,我看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换位思考看看。这不是一年二年而是长年累月的,奉献?难道他们奉献的还少了吗?可是应该得到的报酬是什么呢?工作实际,单位安排?取消公休假这就是安排!:@ “不明白”网友,您好。不管您是一位警察,还是警察的亲人,或者是有朋友是警察,我们都要感谢您为宣汉社会稳定事业所作出的贡献。下面,就您所提出的疑问作一解释回复,希望您多理解支持。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人民警察是适用的,我局也一直在执行,今年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也在不同程度的安排休假,但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在奥运期间,公安部对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发出了取消休假和双休日的通知,达州市公安局也转发了上级公安机关的文件。所以我局也必须遵照执行,规定在奥运期间取消休假和双休日,在奥运会结束后再补休公休假。
宣汉县公安局
200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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