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适论坛's Archiver

实话实说2 发表于 2008-7-18 11:15

峰城的黑网吧没有人管

尊敬的张书记:
     您好!
  我是峰城中学的一名教师,峰城有两家黑网吧一直没有人管理,给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的青少年学生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给我们老师管理学生也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我班的学生常常集体逃课到黑网吧上网,多次我都在黑网吧把学生揪了出来,为此黑网吧老板还对我们很是不满。 每每经过都可以看见学生的身影尤其是在通宵网上更是经常看到,深感不安.做为黑网吧老板  他们为了赚钱,想方设法绕过条条框框的约束,违规放孩子进入网吧,违规给孩子提供各式各样的、甚至是诲淫诲盗的游戏软件,许多孩子在游戏的吸引和老板的利诱下,一步步陷入泥淖而无法自拔。由此,引发了一个个悲剧的发生。要想真正让孩子远离网吧,日常教育固不可少,但最重要的是铲除黑心网吧生存的土壤,使孩子少受不良毒害。因此,希望张书记引起重视坚决的取缔黑网吧还学生一个宽松的学习环境.
   黑网吧的地点分别是:峰城粮站旁边即(峰城工商所对面);龙王头街道居民楼5楼内。

望眼欲穿 发表于 2008-7-31 09:04

说这些,书记看了就看了,还有用吗?连宣汉城有黑印刷他都管不了,还不说你丰城。

abcaaa 发表于 2008-8-7 18:09

黑网吧管该工商

网吧的管理确实是个全世界的难题,但是宣汉的网吧管理还算好的。至少在达州市算是一面旗帜,在省上还获得了先进的。黑网吧应该是工商局管理,全县黑网吧还不少,希望工商局好好管理。

abcaaa 发表于 2008-8-7 18:18

黑网吧应该工商局管理。

tuobin 发表于 2008-10-9 16:59

峰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查处峰城黑网吧的办理情况回复

由县委书记信箱办公室转来的关于居民反映峰城黑网吧的问题,峰城镇人民政府落实副镇长唐朝文,组织峰城工商所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查实,网吧经营业主程维东,现年40岁,是峰城镇九龙街居民。该业主在没有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在九龙街自家楼房(居民楼5楼)内从事网吧经营,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此,峰城工商所对该业主作出了如下处理意见:一是峰城工商所于10月9日对该经营业主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业主从10月9日起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峰城工商所于10月9日向中国电信峰城营业部发出了《行政建议书》,要求从即日起立即停止对该网吧的互联网数据信息业务,对该非法网吧坚决予以取缔。
经办人:唐朝文、彭浪,联系电话:(峰城镇政府)5504002、(峰城工商所)5504021
峰城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月九日

宣汉叨客 发表于 2008-10-13 15:05

装上大功率的灯泡

“峰城有两家黑网吧一直没有人管理”,俺来管一管:
给这两家装上大功率的灯泡就不黑啦?
这就要文化局去装了哦,必要时还得公安、工商配合
文化局抓紧处理哈:lol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