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黄中学加强法制宣传 净化学生心灵
[align=center][size=20pt]土黄中学:[/size] [size=20pt]加强法制宣传 净化学生心灵[/size] [size=10.5pt][/size][/align][align=center][size=10.5pt][font=宋体] [/font]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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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2pt] [font=宋体]土黄中学根据个别学生法律观念、纪律意识淡薄,对法律内容理解层面肤浅,辨别是非能力较差,不良行为时有发生这一情况,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来增强学生法制观念,让他们更能明白事理,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4月25日下午,学校聘请土黄派出所指导员肖长龙等一行为全校师生进行了“以案说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报告会,同时聘请肖长龙同志为学校法制副校长。[/font] [/size][size=12pt][/size]
[size=12pt] [font=宋体]宣传活动中,肖长龙同志以学生众所周知的事例用法律的视角认真分析了事例产生的动因及事后带来的影响,对学生中所表现出来的不良行为进行了剖析,他劝导同学们一定要抓住美好时光,多学习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在运用法律知识时要尽可能理解透,不能以表面现象误导了自己的理智。经过警官的讲解,同学们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对自己的心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洗礼,同学们也表示象这样的活动应该多开展,以能学到更多法律知识,更好规范自己的行为,正确运用法律来悍卫自己,力争做一个有用于社会的人。[/font] [/size][size=12pt][/size]
[size=12pt] [font=宋体]活动结束后,派出所警官们表示,他们将抽出警力利用更多时间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法制宣传工作,及时调整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校周边的网吧等不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场所进行时时清理、整顿,为学校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让警校共育显出实效。[/font] [/size][size=12pt][/size]
[size=12pt] [font=宋体]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让学生的心灵得到了净化,开阔了自己的法眼,懂得了更多处理哲理,收到了学校教育更好的效果。此次法制宣传活动由土黄中学政教处组织。(邹均)[/font] [/size][size=12pt][/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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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帖最后由 月影清风 于 2008-5-22 11:33 编辑 [/i]] 这个新闻里说的事情或许真实。但不应该这样写——“土黄中学根据众多学生法律观念、纪律意识淡薄”,这就表明学校管理还存在巨大失误。在写不好的方面,即使是“众多”,也要写成“个别”。 谢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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